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科學技術局、經濟和信息化局、 商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銀保監分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農漁發〔2019〕1號)精神,加快推進我省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現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 主要目標
到2022年,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取得明顯進展,生產空間布局得到優化,優質水產品市場供給保障能力得到加強,水產養殖主產區規模化養殖場實現尾水達標排放,優美養殖水域生態環境基本形成。新建國家級種質資源保護區2個、總數達到33個以上,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達到450個,健康養殖示范面積達到68%以上,產地水產品抽檢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到2035年,水產養殖布局更趨科學合理,養殖管理制度和監管體系健全,養殖尾水全面達標排放,產品優質、產地優美、裝備一流、技術先進的養殖生產現代化基本實現。
二、主要任務
(一)落實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制度。按照規定全面出臺省、市、縣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統籌生產發展與環境保護,科學劃定禁止養殖區、限制養殖區和允許養殖區,穩定水產健康養殖面積,保障養殖生產空間。嚴格控制限養區養殖規模。將法律法規禁止養殖以及水域環境受到污染不適宜養殖的區域劃入禁養區,撤出和轉移禁養區內的養殖設施。完善重要養殖水域灘涂保護制度,嚴格限制養殖水域灘涂占用,嚴禁擅自改變養殖水域灘涂用途。(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
(二)優化養殖生產布局。推動水產產業區域布局與資源稟賦、生態類型相匹配,水產產業要素投入與產業可持續發展相銜接。平原地區以池塘為基礎,以名優品種為重點,打造水產產業的優勢和集中發展區。丘陵地區以池塘及大水面為基礎,以地方特色品種為重點,打造特色水產養殖基地。攀西地區發揮光熱資源優勢,打造特色苗種繁育基地。盆周山區及西北高原地區發揮冷水資源豐富的優勢,打造特色冷水魚產業基地。稻田資源豐富的地區,注重差異化發展,建立各具特色的稻漁綜合種養基地。(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
(三)拓展養殖空間。堅持宜漁則漁原則,因地制宜發展池塘健康養殖、大水面生態養殖、稻漁綜合種養、流水養殖、設施漁業及循環水養殖等。穩定池塘養殖規模,加快推進老舊池塘標準化改造,提高養殖生產能力。推廣稻漁綜合種養,提高稻田綜合效益,實現以漁促稻、穩糧增收、提質增效。發揮水產養殖生態修復功能,鼓勵在湖泊、水庫等水域發展不投餌的生態養殖與增殖漁業,實現以漁控草、以漁抑藻、以漁凈水,增加漁業碳匯,發揮漁業生態修復功能。加強城市水系、景觀及農村坑塘溝渠整治,放養景觀品種,修復水生生態系統,美化水系環境。(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
(四)大力發展生態健康養殖。開展健康養殖示范場、示范縣創建,推廣池塘內循環、池塘間循環、稻漁綜合種養、大水面增殖漁業等多種形式的生態健康養殖模式,發展健康養殖。積極推廣使用綠色安全的微生態制劑,倡導使用全價配合飼料,推廣疫苗免疫,推進水產養殖用獸藥減量行動。合理控制單產,提高產品品質。實行養殖小區或養殖品種輪作,降低傳統養殖區水域灘涂利用強度。科學確定養殖容量和品種,合理確定湖泊、水庫等水域養殖規模,堅決取締施肥養魚和非法網箱養殖,科學調減公共自然水域投餌養殖,鼓勵發展不投餌的生態養殖與增殖。以主要由農業面源污染造成水質超標的控制單元等區域為重點,依法拆除非法的網箱養殖設施。(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
(五)提高養殖設施和裝備水平。提升池塘養殖裝備水平,完善循環水和進排水處理設施,支持生態溝渠、生態塘、潛流濕地等尾水處理設施升級改造,探索建立養殖池塘維護和改造長效機制。鼓勵水處理裝備、養殖產品收獲裝備等關鍵裝備研發和推廣應用。推進智慧水產養殖,引導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與水產養殖生產深度融合,開展數字漁業示范。促進現代漁業生產、管理、服務、銷售高度智能化,提升智慧漁業管理服務水平。(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經濟和信息化廳、科學技術廳)
(六)推進養殖尾水及廢棄物治理。執行國家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有關規定,加快推進養殖節水減排,鼓勵采取進排水改造、生物凈化、人工濕地、種植水生蔬菜花卉、稻漁綜合種養等技術措施開展規模化養殖場尾水處理,推動養殖尾水資源化利用或達標排放。加強養殖尾水監測,規范設置養殖尾水排放口,落實養殖尾水排放屬地監管職責和生產者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依法開展水產養殖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推進網具、飼料包裝袋、藥品包裝等養殖生產副產物集中收置和資源化利用。實施病死養殖水生動物等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加強網箱拆除后的廢棄物綜合整治,恢復水域自然生態環境。(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
(七)完善養殖生產經營體系。以培養養殖大戶和家庭漁場為重點,扶持壯大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和產業聯合體,引導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加快發展多元化新型經營主體。建立多種形式的利益聯結機制,提高漁業組織化程度。建立健全水產養殖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養殖戶與現代水產養殖業發展有機銜接。(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八)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大力發展漁業新型業態,推動水產養殖、物流、加工、休閑等一二三產業互動融合發展,延伸產業鏈,提高綜合效益。積極發展餐飲、垂釣、水族觀賞、漁事體驗、科普教育等多種休閑業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以傳統漁文化為根基,以捕撈及生態養殖水域為景觀,打造休閑漁莊。深入開展休閑漁業示范基地創建活動。鼓勵發展訂單銷售、電商等新型營銷業態。支持開展水產品現代冷鏈物流體系平臺建設,積極引導水產加工業轉型升級,促進加工保鮮和副產物綜合利用。完善多渠道漁業產業融合服務,鼓勵社會組織、工商資本開展漁業產業各環節服務,全面提高漁業社會化服務水平。實施水產養殖品牌戰略,培育全國和區域優質特色品牌,鼓勵發展新型營銷業態,引領水產養殖業發展。(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九)規范種業發展。實施漁業種業提升工程,構建現代化良種研發繁育體系,培育一批育繁推一體化種業企業,提高良種覆蓋率。完善水產苗種生產許可管理,嚴肅查處無證銷售,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完善種業服務保障體系,加強水產種質資源庫和保護區建設,開展水產保種育種研究,建立水產種質保育種基地,加強我省珍稀特有魚類開發與利用。加強水產原種保護,強化水產苗種和種質資源進出口監管。強化水產苗種進口風險評估和檢疫,加強水生外來物種養殖管理。(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科學技術廳、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十)加強疫病防控。落實全國動植物保護能力提升工程,建設水生動物疫病防控監測區域中心。開展國家水生動物疫病監測和水產養殖動植物疾病測報,加強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健全漁業官方獸醫隊伍,設置水產苗種產地檢疫申報點,實現水產苗種主產區苗種產地檢疫全覆蓋,為無規定疫病水產苗種場建設打好基礎。加強漁業鄉村獸醫備案和指導,壯大漁業執業獸醫隊伍,加強水產養殖用疫苗相關知識的宣傳和推廣,減少疫病發生。(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
(十一) 強化投入品管理。嚴格落實飼料生產許可制度和獸藥生產經營許可制度,加強對水產養殖用飼料、獸藥等投入品質量監管,開展漁資打假等宣傳活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水產養殖用飼料、獸藥行為,引導養殖戶正確選購使用水產投入品。將水環境改良劑等制品依法納入管理。依法建立健全水產養殖投入品使用記錄制度,強化水產養殖用藥指導,加強對水產養殖投入品的質量監測和使用檢查,嚴厲打擊違法用藥和違法使用其他投入品等行為。(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十二) 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強化水產品質量安全屬地監管職責,落實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大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監督抽查力度,深入排查風險隱患。強化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積極推進檢打聯動,保證陽性樣品生產單位的執法查處率達到100%,確保產地水產品抽檢合格率在98%以上。加快推動養殖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養殖水產品追溯體系,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水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平臺,實施有效監管。加快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制修訂,推進標準化生產和優質水產品認證。扶持壯大龍頭企業,加快知名水產品牌培育,加大川魚品牌推介宣傳力度。(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經濟和信息化廳)
(十三)加強執法監管。建立健全生態健康養殖管理制度和標準,強化普法宣傳,增強養殖生產經營主體遵法守法意識和能力。加強水產養殖監管與執法,強化執法隊伍和裝備設施建設,健全執法檢查和執法督查制度,嚴肅追究失職瀆職責任。認真落實“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加強事中事后的執法檢查。加大養殖水域污染風險預警和防控,及時調查處理漁業水域污染和環境破壞事故。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依法嚴厲打擊嚴重破壞漁業資源的犯罪行為。(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生態環境廳)
(十四)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鼓勵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等開展對外水產養殖技術示范推廣,鼓勵推廣人員參加各類援外活動。統籌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鼓勵和支持漁業企業開展國際認證認可,鼓勵參加各類展銷活動,擴大我省魚子醬等名優水產品影響力,促進水產品國際貿易穩定協調發展。(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科學技術廳、經濟和信息化廳、商務廳)
三、保障措施
(十五)嚴格落實責任。健全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推進機制,各級要嚴格執行涉漁法律法規,落實好強漁惠漁政策,將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納入生態文明建設、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評價內容,在規劃編制、項目安排、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綠色發展各項任務落實到位。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規劃引導,支持有關項目建設。財政部門要加強政策支持、積極落實資金、加大投入力度。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要支持水產品精深加工產業發展和水產信息化建設。科技部門要支持現代水產產業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應用和創新平臺(基地)建設。自然資源部門要落實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用地政策,推動土地整治項目的規劃設計與現代水產產業發展相結合。商務部門要支持水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農業部門要認真落實好現代水產產業發展的各項措施,促進農牧漁結合、種養加一體發展,全面提高監管和服務能力,不斷破解制約行業發展的難題,推進現代水產產業持續健康發展。(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自然資源廳、科學技術廳、經濟和信息化廳、商務廳)
(十六)多渠道加大資金投入。建立政府引導、生產主體自籌、社會資金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鼓勵地方因地制宜支持水產養殖綠色發展項目,將生態養殖有關模式納入綠色產業指導目錄。探索金融服務養殖業綠色發展的有效方式,創新綠色生態金融產品。推出與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緊密結合的擔保產品,破解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領域融資難題。積極配合和推進鄉村振興農業產業發展貸款風險補償金制度的建立,積極宣傳相關融資政策,疏通新型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經營主體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水產養殖裝備納入農機購置補貼范圍。(責任單位:財政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
(十七)強化科技支撐。組織開展品種培育、健康養殖、病害防控、營養與飼料、精深加工等產業技術研發,構建現代水產產業技術體系。推動產學研緊密結合,組建漁業科技創新聯盟,加快搭建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水產科技創新轉化平臺(基地)。加強新型職業農漁民培訓、官方獸醫(漁業)培訓、水產從業人員職業技能鑒定,增強農漁民技能水平,全面提升漁業從業人員素質。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步伐,推進機械化、智能化設施設備和現代信息技術在漁業領域中的應用,推進水產養殖節水減排,推動水產產業發展逐步向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轉變。(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科學技術廳、經濟和信息化廳)
(十八) 完善配套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水產養殖保險,對地方財政給予參保養殖戶保費補貼的,省財政按規定對市(州)、縣(市、區)政府給予獎補,切實提升漁業抗風險能力。將養殖水域灘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按照“多規合一”要求,做好相關規劃的銜接。支持工廠化循環水、養殖尾水和廢棄物處理等環保設施用地,落實水產養殖綠色發展用水用電優惠政策。依法保護養殖者權益,穩定集體所有養殖水域灘涂承包經營關系,依法確定承包期。完善水產養殖許可制度,依法核發養殖證。依法保護使用水域灘涂從事水產養殖的權利,對因公共利益需要退出的水產養殖,依法給予補償并妥善安置養殖漁民生產生活。(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自然資源廳、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
農業農村廳 生態環境廳 自然資源廳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廳 科學技術廳
經濟和信息化廳 商務廳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