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計在于春”,春天萬物復蘇,是水產資源繁殖保護的重要時期。實施禁漁期制度,對魚類正常生長和繁殖,保證生物種群穩定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事。
禁漁期間,市生態漁業公司管護隊,一部分沿著湖岸邊開展巡查,一部分登上巡邏船,在湖面上仔細查看,日夜不停實施陸上和水上聯合巡查,期間聯合執法人員勸導違規垂釣人員30余人次,收繳違法捕撈網具2副。此外,工作人員還前往沿湖鄉鎮發放《禁漁知識宣傳手冊》《白龍湖亭子湖發展政策宣傳提綱》,結合政策宣傳和釋法說理,向老百姓普及禁漁禁釣的法律法規,市生態漁業公司“以魚治水 興漁惠農”的發展理念。
下一步,市生態漁業公司將持續宣傳禁捕政策、涉漁法律法規和護漁工作,“以點擴面”持續營造禁漁期“水上不捕、市場不賣、餐館不做、群眾不吃”的良好氛圍。促進漁業可持續發展,全力守護“兩湖”綠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