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沿湖群眾、社會各界人士:
根據《廣元市白龍湖亭子湖生態漁業發展工作方案》(廣府辦發〔2016〕38號)、《廣元市 白龍湖亭子湖生態漁業管理暫行辦法》(廣府辦發〔2016〕68號)文件要求,廣元市生態漁業 發展有限公司已依法取得白龍湖、亭子湖《水域灘涂養殖證》,可以在增殖漁業范圍內按照有 關規定進行適度捕撈。根據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及省林業和草原局《關于推進大水面 生態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川農函〔2020〕910號)、市農業農村局、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 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局《關于廣元市長江流 域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的通告》(廣農函〔2020〕268號)和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廣元市生 態漁業發展有限公司關于2024年生產經營方案的批復》(廣農函〔2024〕2號)文件精神,為 確保白龍湖、亭子湖生態漁業健康持續發展,我公司將于近期在白龍湖、亭子湖水域開展增殖 漁業捕撈作業,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捕撈原則:輪捕輪放、捕大留小,保持魚類結構合理、生態平衡。
二、主要捕撈對象:鰱鳙魚、銀魚。
三、捕撈作業方式及網目工具控制指標、漁獲物品種及規格
(一)捕撈作業方式
由于白龍湖、亭子湖庫情復雜,因此根據實際情況采用符合十年禁漁政策、大水面增殖漁 業生產規范和屬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的捕撈方式。
(二)網目工具控制指標
1.鰱鳙魚
張網:起魚張網后墻網目13cm以上。
2.銀魚
雙錨框架張網:最小網目3mm 以上。
(三)漁獲物規格
1.鰱鳙魚:不低于1.5KG。
2.銀魚:不低于30mm。
四、捕撈作業時間及區域
(一)作業時間
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作業區域
白龍湖、亭子湖灘涂養殖規劃水域。
(三)其他事項
嚴格按照規定的捕撈作業方式作業,只捕撈增殖放養的品種,其他誤捕魚類, 一律還湖。
五、監督管理
市縣區農業農村局、湖區管理機構、鄉鎮人民政府、公司外聘監事、庫區群眾代表將對捕 撈作業進行全程監管,歡迎廣大湖區群眾及社會各界人士監督。
監督電話:0839-6069923
廣元市生態漁業發展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6日